正航儀器介紹柴油機臺架試驗考核方法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柴油機的定型、定期抽查和轉廠生產產品的鑒定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拖拉機、汽車、工程機械和固定式、移動式及小型船用柴油機。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版本的可能性。
GB/T 1105—1987 內燃機臺架性能試驗方法
GB/T 1859—1989 內燃機噪聲聲功率級的測定準工程法
GB 9486—1988 柴油機穩態排氣煙度及測定方法
JB/T 51127—1999 中小功率柴油機產品可靠性考核
3 試驗類別
3. 1 定型試驗
凡新產品或經過強化、重大改進的柴油機,在投產前必須進行的性能試驗和可靠性、耐久性試驗,以考核柴油機的各項技術經濟指標及其零部件的可靠性、耐久性是否符合設計任務書及有關技術文件的規定。
3. 2 定期抽查試驗
對批量生產的柴油機,應根據批量的大小,定期抽取一定數量的產品進行性能試驗和可靠性、耐久性試驗,以考核柴油機的制造質量是否符合技術文件的規定。
4 試驗樣機
4. 1 樣機數量
熱沖擊試驗一般為1臺(不適用于風冷和蒸發冷卻、凝氣冷卻式柴油機)。
耐久試驗不少于1 臺。
4. 2 抽樣方法
4. 2. 1 定型試驗:應從制造廠研制的新產品或強化、重大改進的產品中任意抽取。
4. 2. 2 定期抽查試驗:應從制造廠經檢驗合格入庫的產品中任意抽取。
4. 2. 3 轉廠生產產品的鑒定試驗:應從首批產品中任意抽取。
5 試驗條件
5. 1 試驗樣機應符合產品圖樣和技術文件的要求。
5. 2 試驗樣機必須裝有產品技術條件所規定的全部附件。若在試驗時不裝排氣消聲器、排氣管,則試驗裝置的排氣管道阻力應與產品相當。
5. 3 標準大氣狀況,功率和燃油消耗率的換算,以及試驗設備、方法和精度均應符合GB/T 1105的規定。
試驗時的環境大氣狀況(大氣壓和進氣溫度)如偏離標準大氣狀況時,需進行換算,并在試驗報告中予以說明。
5. 4 試驗用柴油、機油和冷卻介質,試驗時柴油機的燃油溫度、出水溫度、機油壓力和溫度,以及中冷器的冷卻介質進口溫度等均應符合柴油機使用說明書的規定。
6 試驗程序
6. 1 柴油機可進行磨合與調整,但磨合時間不得超過45h,運轉工況由制造廠確定。
6. 2 性能試驗。
6. 3 拆機檢查并測量8.5 所規定的主要零件尺寸。
6. 4 檢測后重裝柴油機,進行走合與調整,走合時間不得超過12h,運轉工況由制造廠確定。
6. 5 可靠性、耐久性試驗。
6. 6 性能復試。
6. 7 拆機檢查并復測主要零件尺寸。
注:熱沖擊試驗不進行零件尺寸測量。
7 性能試驗
7. 1 試驗項目和方法:
a) 起動性能試驗;
b) 各缸工作均勻性試驗;
c) 機械效率測定;
d) 負荷特性或速度特性或推進特性試驗(視柴油機用途而定);
e) 調速特性試驗;
f) 空載特性和空載穩定轉速(怠速)試驗;
g) 船用主機的換向、倒轉、停缸、停增壓器和工作穩定轉速試驗;
h) 安全裝置試驗;
i) 排氣煙度測定按GB 9486的規定進行;
j) 噪聲測定按GB/T 1859的規定進行;
k) 機油消耗量測定按附錄A(標準的附錄)的規定進行;
l) 其它性能試驗:根據柴油機設計任務書和技術文件的要求測定機械振動、曲軸扭轉振動,進行背壓試驗及廢氣排放測定等。
上述a)~h)各項試驗按GB/T 1105的規定進行。
7. 2 耐久試驗前,應按7.1 規定的項目和方法進行性能試驗;耐久試驗后,應按7.1 中規定的a)、d)、e)、f)、i) 和k) 六項進行性能復試。
7. 3 熱沖擊試驗前、后應按7.1 中的d)、e)、f) 和i) 四項進行性能試驗。
注:耐久試驗或熱沖擊試驗后、性能復試前,允許對氣門間隙、噴油壓力和供油提前角進行調整。
8 可靠性1)、耐久性試驗
柴油機在性能試驗合格后方可進行可靠性和耐久性試驗。
8. 1 耐久試驗
8. 1. 1 標定功率為15min功率的柴油機,按表1 規定,每2h為1 個循環,共運轉500 個循環,即1000h。
8. 1. 2 標定功率為1h 功率的柴油機,按表2 規定,每8h 為1 個循環,運轉40 個循環后按標定工況連續運轉180h,共500h,即1 個大循環。重復進行4 個大循環,總運轉時間為2000h。
8. 1. 3 標定功率為12h 功率的柴油機,按表3 規定,每8h 為1 個循環,運轉40 個循環后按110%標
定功率(船用主機按103%標定轉速,其它按標定轉速)連續運轉180h,共500h,即1 個大循環。重復進行4 個大循環,總運轉時間為2000h。
8. 1. 4 標定功率為持續功率的柴油機,按110%標定功率(船用主機按103%標定轉速,其它按標定轉
速)連續運轉,總運轉時間為2000h。
注:單缸功率大于或等于73.6kW的柴油機在按8.1.3和8.1.4試驗時,其總運轉時間允許減少,但應不少于1000h。
8. 2 熱沖擊試驗
水冷柴油機(蒸發冷卻和凝氣冷卻式除外),應按表4 進行熱沖擊試驗,每10min 為1 個循環,
共運轉3000個循環,即500h。
8. 3 檢查和保養
8. 3. 1 按 8.1 和8.2 進行試驗的過程中,應按柴油機使用說明書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養時間應安排在一個完整的循環完成之后。對保養的時間和項目應做好記錄,保養時間不計入運轉時間內。
8. 3. 2 隨時檢查測試設備、儀器和儀表的工作情況,如發現故障或損壞,應及時排除或更換,并做好記錄。
8. 3. 3 隨時檢查柴油機的運轉情況,如發現漏油、漏水、漏氣或其它故障,應立即排除并做好記錄。
8. 3. 4 試驗過程中如發現下述情況應立即停車,待調整排除后再進行試驗:
a) 柴油機功率下降或燃油消耗率增高達到標定值的5%,或排氣溫度升高達到標定值的10%;
b) 柴油機出現會造成機器損壞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