寮步正航儀器簡述烘干線的操作規程
1.操作者必須經過噴漆作業專業及安全技術培訓,具備操作資質后才能上崗操作;了解機的工作原理及結構性能,熟練掌握機的使用方法、操作流程,并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要求操作機。
2.油漆庫房、噴漆場地嚴禁煙火,并按照規定設置禁止煙火的安全標識和撲救火災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保持有效性操作者應掌握防火知識,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及正確使用方法。
3.噴漆操作時,噴漆房十米以內,禁止進行電焊、氣切割等明火作業。
4.噴漆使用的漆料應避免與皮膚直接接觸,宜采用防護服、護目鏡及防毒面具隔離。
5.操作開始前,首先檢查系統的完好性:

(1)檢查引風機軸承箱的油標油位處于正常位置。確保軸承箱內有足夠的潤滑油,以保證風機正常運行。
(2)檢查加熱裝置確保燃燒機正常運行。
(3)檢查氣動門用壓縮空氣的壓力正常(壓力不小于0.5MPa),檢查大門下面無雜物卡阻,確保氣動門正常工作。
(4)檢查氣動門滑軌處的行程開關完好、靈活,保證開關信號能正常傳到PLC。
(5)確認輸送機上無工人檢修、小車無卡阻、系統各部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確認電動葫蘆掛鉤完好,吊具及工件懸掛牢固可靠吊起工件重量不超過電動葫蘆額定載荷。
(6)送、引風機消音間內無人員維修,風機旋轉部位無雜物。
6.涂裝操作開始時,應先啟動送風機,待電流穩定后開啟引風機,后開啟噴涂機(或燃燒機);涂裝操作結束后,應關閉噴涂機(或燃燒機)3—5分鐘后,再關閉送、引風機,防止漆霧(或高溫氣體)長時間滯留在室體內。
7.燃燒機啟動前應對烘干室做預通風,預通風的排氣體積不應少于烘干室容積的4倍。
8.噴漆室及烘干室內的各種可燃殘留物及沾染有涂料和溶劑的棉紗、抹布等物料,必須及時清理,并置于安全容器內,妥善處理。
9.下件后,吊具升起最小高度2300mm;必須將吊鉤收起才能放車,以免吊鉤鉤掛到周圍機(新吊具使用時,特別注意其在全程運行軌道上的軌跡,及時避免阻擋、磕碰現象)。
10.氣動門開啟或關閉時應遠離運行軌道,防止擠傷、夾傷。
11.下班前,確保關閉所有電源、氣源;收存工具、清掃工作場地。
12.操作人員應根據制造廠家使用說明書提出的要求,對風機、燃燒機等機進行維護、保養;定期清理噴漆室內壁(1次/周),均風層及各種管道內外的漆霧、粉塵(1次/月),并使用不產生火花的材料工具。
14.可燃性濃度監測報警儀報警后,應馬上關閉噴涂機,迅速離開現場,并報告相關部門,由專業人員對報警原因進行排除。
15.應根據設計單位及制造廠家提供的技術文件進行安全定期檢查,檢查報警系統、泄壓裝置等有關安全防護裝置的有效性。
16.每年至少進行一次通風系統效能技術測定和電氣安全技術測定,并將測定結果記入檔案凡是帶電機和配電箱周圍1米內不準進行噴漆作業。
17.(維修工人)高空作業時,必須遵守高空作業有關規定,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維修使用工具、零件安放牢固,以防滑落。
18.在容器或可關閉的場所作業時,必須采取有效的通風措施或帶好通風防毒面具,并在容器外設監護人。
19.噴漆室排風管道不得與其它工藝通風管道連接,噴漆室排出的空氣不得進入噴漆室再循環使用。
20.室體內任何操作位置至室體外應暢通無阻,安全門開關自如,嚴禁在安全門周圍堆積、存放漆桶等雜物。
21.噴漆室內的所有金屬制件,如各種風管等均需配備可靠的電氣接地裝置。
22.涂漆機、儲存容器、通風管道及物料輸送系統等檢修時,如需采用電焊、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時,應經企業安全部門審查批準,嚴格執行動火安全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23.電氣控制及照明的維護、保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